171010

我的夢想不是我的偶像賣給我的,是我自己想要做的事、想擁有的人生。
只是向夢想前進的路總有些昏暗也有些孤獨,而我的偶像賣給了我一盞明燈。 

   這是今天在微博看到網友寫得,覺得寫得很好所以copy來給自己記錄.

  連假最後一天的自然醒是睡到十一點多,下午整理了以前買的同人刊物,以前捨不得丟的,今天很冷靜地把知道不會再看的本子給分類,一些直接回收、一些拍照丟贈送版看看。

  想當初買這些本子時是2006、2007年,當時的嵐正要起飛,若當時的我已入坑,現在的我也會開始出清當年買的東西嗎?突然對「十年」過得如此之快感到恐懼。丟贈送版預計放到這週末吧,沒人有興趣就真的要回收了(說不會捨不得是不可能的,但即使是再好的故事,不會翻就真的,不會翻了......)。